首页 资讯 正文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体育正文 88 0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(xíngxiànggōngchéng)”“政绩工程”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大搞权钱交易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(cáiwù)……

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6月(yuè)21日消息,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原副市长陈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
公开资料显示(xiǎnshì),陈华出生于(shēngyú)1971年10月,瑶族,籍贯广西钟山,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0年7月参加工作,在职(zàizhí)研究生学历。

陈华曾(céng)在贺州(hèzhōu)市下辖钟山县、昭平县、富川瑶族自治县等地工作。2015年2月(yuè)任富川县委书记。2021年6月任贺州市二级巡视员,同年7月任贺州副市长、党组成员。

今年1月,陈华在任上被(bèi)查。

经查,陈华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与他人(tārén)串供,对抗组织审查,履行(lǚxíng)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(zérèn)不力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无视(wúshì)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(yǐngxiǎng)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;

违反组织原则(yuánzé),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;

廉洁底线失守,为亲属向管理(guǎnlǐ)和服务对象借款;

不正确履行职责,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(shìchǎngjīngjì)活动;

贪欲膨胀,擅权妄为,肆意插手工程项目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(tārén)在工程项目承揽及推进等方面谋利,大(dà)搞权钱交易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陈华严重违反党(dǎng)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(gòuchéng)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(zài)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

依据(yījù)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(chǔfèn)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(děng)有关规定,经自治区(zìzhìqū)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,决定给予陈华开除党籍处分;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贺州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(dàibiǎo)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